像POI这种类型的罪案冒险片,一般来说如果主角是个习惯飞檐走壁上天入地,流弹丛中过片弹不沾身的孤胆侠客,那他势必会有一个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出门靠打车在家靠外卖,除了大脑与十指以外全部部位/器官功可以完全忽略不计……的黑客好朋友。他或许是个老顽固,或者是个臭傲娇,再或者是个偏执狂,再不幸一点,他是个老顽固臭傲娇的偏执狂,并且有着苛刻的审美坚持与自我隐私保护。于是Finch每天的日常就是早上从一杯煎绿茶与甜甜圈开始,之后对着上班不打卡的Reese交付一个新的社保号码,两个人在脏兮兮的玻璃黑板前面贴贴照片,画画联系线,接着Reese揣着一个iPhone4(或许s)与各种武器以及一台拥有漂亮广角效果的尼康单反跑外勤去了,Finch就可以在电脑前坐下来,轻松加愉快地开始一天的泡网生活。(……误很大啊!!!) 当然所谓革命分工不同,谁也不比谁冷艳高贵,S01E11Reese与Finch因为客观情况调换了一下工作环境,由Reese盯梢电脑,由Finch负责POI,结果我们可爱的企鹅黑客黑着一张脸一瘸一拐地走遍了整个曼哈顿,而留守的Reese无聊得都快用拐杖捅头上的房顶。 就像《攻壳机动队》中的名台词说的那样,”只要连上网线我就在你身旁。“只要特工叔叔被踩了手机就如同“Lost my dog”的Finch的表现绝对也是第一季众多的看点之一,那时Finch内心大概早已呼啸而过一万种有关Reese所处的险情预设,并且一种险情比一种充满了想象力,于是他抄起电话拨通了Cater的手机……等等!你跟Reese才失联不到5分钟好不好!人家纽约警察局是专门为你们俩开的吗?!这时候,与观众有着一样吐槽心情的Cater与Fusco就充分了行使了毒舌的揶揄功力,以发泄平日里被Reese与Finch指使来使唤去的“恶气”。顺便说,每次看到Finch与Reese用两只iPhone4(或许是S)都快24小时不间断煲电话粥时,作为苹果用户之一的我都会为其电量的续航能力感到深深的、深深的焦虑…… Reese与Finch的相处模式是POI一直以来很让影迷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我看来《Peserson of Interest》这片完全改名叫《Reese很忙》了,因为Reese忙着救POI救卧底警察还要忙里偷闲跟踪Finch甚至调查他平时老喝的煎绿茶与读的书见的人,并且总是在Finch不注意或者假装不注意的时候碰人家的电脑,可是你说他真的在意Finch的过去吗?并不是,Finch在被人下药high了之后跟Reese说你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随便问吧,这个人想了一下,却超有绅士范儿地塞给Finch毯子后转身离开了。……所以你平时的那些斯多卡行为只是逗人玩吗……! 而Finch这个摘下眼镜一副鬼畜BOSS相的亿万富翁,又是个特别难搞的傲娇,平日里他对Reese的使唤让人充满了“万恶的资本主义真是不把人当人用啊”的血泪感慨,比如那边Reese刚浑身是伤地逃离险情,他张口就问POI的状况,气得Reese对着电话说:“……嗯,我很好,Finch,真谢谢你关心。” 当然比起Reese的欠,Finch的性格也是各种烦,他明明能为Reese抛头颅洒热血不顾个人安危开着车去救他并且为了给他手术扔给黑市医生一兜子富兰克林,在Reese生日之际随手送他一套跃层精装目测光一楼就有至少80平的房子,却在Reese养伤还要盯梢期间不肯给他买份午饭,而是自己吃叫他看着……这是怎样惊天地泣鬼神的感人友情啊?! 早期Reese与Finch彼此一直抱有戒备,甚至Reese认为所谓的“机器”根本不存在,还派Fusco几次跟踪Finch试图查清Finch的行踪,而Finch是个与所有人都有着严重疏离感的人,在Reese查清他在一家IT产业隐姓埋名做一名小职员(其实Finch拥有这家公司)后立刻打包走人,虽然这种行为被他自己说成是保护隐私(从他跟他的前搭档Nathan来看确实是这样,Nathan连Finch的女朋友是谁都不知道),但这两个人的内心是如此相像,互相理解之后产生羁绊也只是个时间问题。S01E05的最后,Finch因为Reese的感谢,主动告诉了Reese他常去的一家店里最好吃的是什么东西后离去,卡座中Reese对着菜单露出了会心的一笑,那一幕就像是一束温暖的阳光,溶化了冰封的冻土。 Finch一直叫Reese是礼貌而冰冷的“Mr.Reese”,但当紧急时候,比如Reese遭遇危险而他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会把这个称呼改成“John”,S01E10是第一季的第一转折,CIA打伤Reese掀起了片子里的一个高潮,当时Reese一边流着血挣扎地走在逃亡的楼梯里,一边对着电话那一边的Finch如同交代遗言似的说:“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第二次机会。” 之后就像所有煽情戏码里演的那样,瘸着一只脚的Finch以恐怕是他平生中最快的速度不顾Reese的拒绝驱车前来,不惜暴露真身在Cater面前也要救走Finch,看着他慌慌张张找到地下医生扔了一兜子美钞过去只为他能快点救救Reese时真是感动得稀里哗啦…… 比起Reese,实际上Finch早就认识了Reese。S01E21目前应该是所有剧集中最催泪的一话,当初Reese因为工作关系不得不与女友分手,最后只能看着她成为别人的新娘,他以为自己放手是给了她幸福,却不知道自己把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当他辗转回国得知Jessica意外死亡的消息,他偷偷潜入了Jessica的家里,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不开灯的屋子里,一遍又一遍看着Jessica与Peter的结婚录像,一点一点任自己的心被自责与愤怒的海浪淹没,那个场景就像是一根又细又长的针,慢慢刺入了所有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但诺兰弟却用交叉剪辑的手法留下了更狠的一刀:Reese得知Jessica已经死亡后,失魂落魄地从她工作的医院中走出来,中途撞到了一个坐着轮椅的人,那个人匆匆说了一声Sorry,Reese可能听见了,也可能没听见。之后时光流转,镜头切到这一话的末尾,Reese与Finch两个人坐在纽约萧瑟的寒风中,Reese压抑着喉间的哽咽问他的搭档:“其实你早就知道了,Jessica,当时Jessica也是机器里那些不断跳出的号码之一吗?”Finch不看他的眼睛回答:“我只知道,那是我遇到你之前的事情,所以我们都无能为力。” 故事到这里并不能算是完满,于是诺兰弟将场景再次切换回到当年的那所医院,Reese跌跌撞撞地走向走廊,之前撞到他的人缓缓转过轮椅,打开膝盖上有关这次POI事件的有关人员档案,之后对着Reese的背影说“Sorry,I’m so sorry…”那一刻,Finch就像一名向上帝告解祈祷原谅的悲伤教徒。 这一切Reese并不知道,但是所有流泪了的观众都知道。 换到Reese这边看,如果说Reese在片子里仅有过几次的失控,那么只有面对Jesscia的事情或者Finch深陷危机时。第一季的最后Finch被Root绑架,第二季Reese用尽一切手段试图把Finch救回来,他去威胁“机器”逼其吐出Finch的线索(机器宝宝泪目),他去请求Cater与Fusco的协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扑空中失落,当他破解了Finch给他留下的暗号后冲出屋子的时候激动得差点撞到柱子……可以说在Finch失踪的那漫长得如同半年时光的48小时里,处于崩溃边缘的Reese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他在失去Finch音讯的这段时间里说了太多没有亲口告诉Finch的话,他说Finch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说Finch是拯救了他的人,他说Finch给了自己第二次机会使他重生,于是他说无论如何都要找回他……因为曾经失去,所以Reese懂得什么叫珍惜,因为人世无常,所以Reese了解必须争取,因为曾经放手,Reese明白了原来一旦放开手很可能就再无法相遇,那时候我才意识到之于Reese,Finch的存在就像溺水之人手中最后的救命稻草,两个人互为表里,虽潜行于黑暗之中,却永远心怀光明。 所谓灵魂同伴,大概就说的是他们俩这种关系吧。
“献给两位暗黑骑士的花束。”
《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这是出现在POI第二季里的一本书。当时Root把这本小说反复寄到害死她朋友的凶手家里,凶手的老婆不明所以,只是把一本又一本的《阿尔吉侬的花束》排列摆放起来。片子中有关这本书并没有过多探讨,但就像《交响诗篇Eureka》里的《金枝》,《国家宝藏》里的《常识》,出现在影视作品中的文学作品势必有它独特的意义,于是当我按图索骥去拜读了《阿尔吉侬的花束》之后才发现这本书之所以出现在POI里,也绝非偶然为之。 这同样是一个讲述“所有人都该有第二次机会”的故事,有着智商缺陷的查理·高登,为了想要变得聪明而接受了一种手术,这种手术让一只叫做阿尔吉侬的小白鼠非常聪明,于是高登在接受这种手术后成为了一个正常人乃至于天才,然而他焦躁,易怒,苦闷,失去了作为一个智障时原本的快乐。在他动手术之后一个护士曾经责怪他不该这样,并说你之所以如此都是上帝的意思,如果他希望你变得聪明,直接就会把你塑造成一个聪明的人。这段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而这个故事的最后,人类的努力最终也没抵得过上帝的旨意,高登的智商渐渐衰退回去,他又变回了那个温和的,善良的,错别字连篇的快乐傻子,全书的结尾他说有机会,要放一些花束在阿尔吉侬的坟墓上。 《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绝对是一本能够震撼人心的好书,它用一个智障患者最质朴的日记(全文第一人称)来拷问着每一个人有关选择的答案。如果我们不去比较,就永远不会知道哪一种才是最好的,如果我们不去比较,就永远不知道哪种生活才比较幸福。于是POI里如此反复强调着“每个人都该有第二次机会”,是的,无论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多远,只要你肯回头,你肯重新开始,那么第二次机会就永远还在。 基督教解释说人之所以无辜受难是因为生而有罪。但天堂永远是有的,只不过先要趟这血海。所以神若想救助世人,必先让他们在火中焚烧,这是属于神的善。 而两个年过半百的大叔曾经在POIS01E08的片尾,站在别人的墓碑前从容地交换着对话—— Reese:“我想大概自己将来会死在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 Finch:“你觉得有人会在乎你是谁吗?” Reese:“我们死后会在乎。” Finch:“我们不是已经死了吗?” 那一刻,配合着《I Know You Are But What Am I》的钢琴声,每一句话都如同沉下去的黑白键盘按在了听者的心上——有些人之所以那么拼命地活着,是因为他们一直向死而生。 这是属于Reese与Finch的善。 只是此时丧钟仍未鸣响,木棺却早已制成。掘墓人直起身体,对着自己的最终归处平静凝望。你说对过很多事情,但未必是所有。就像你说自己会死在无人知晓的地方,可就像总有人心中记挂着阿尔吉侬,是因为他们曾经有那么一度互相羡慕甚至彼此相像。人与人的相处就如同是一场蝴蝶效应,这边蝴蝶扇动一次翅膀,总会在那边的海上掀起一阵飓风。 而你们势必最终会成为一个符号般的象征,那么所谓的名字就像是高谭市上空的蝙蝠灯,哪怕砸碎,也依旧永远会在有些人的心中发光。 花束献给我的两位暗黑骑士,无论你们是早已葬于坟墓之中,抑或是在慷慨前往坟墓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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